******医院决定,拟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光子治疗仪1台, 限价:3.5万元。
项目要求
★1.适用于消炎、镇痛,对体表创面有止渗液、促进肉芽组织生长、加速愈合的作用;
▲2.光源模块:LED固态冷光源;
▲3.设备使用期限≥8年;(提供证明材料)
4.红光峰值波长640nm±10nm;
5.光源表面光功率密度≥1500mW/cm²;
6.特定照射距离下的温升和光功率密度(在距离光杯口平面中心轴≤15cm处,环境温度26℃的条件下,单次照射15min后),水膜温升≤2℃,光功率密度≥55mW/cm²;(提供证明材料)
7.治疗距离下光功率密度:距灯表面中心垂直≥20cm处最高光功率密度≥40mW/cm²;(提供证明材料)
8.距离出光口≥20cm有效红光辐照度≥30mW/cm²;(提供证明材料)
9.出光口最大光功率密度≥250 mW/cm²、最大治疗面积≥300cm²、治疗仪最大治疗深度≥10cm、能量可调节,时间至少满足1min~60min连续可调;
10.光源治疗15min后,光源外壳(不包括光杯口平面和散热栅及周围)温度应不高于40℃;
11.具有超温保护功能,当温度超过 43℃时,动作温度误差应不超过±2℃,设备停止输出;
12.使用静音万向旋转脚轮,两个前轮带刹车,旋臂能任意方向旋转和任意高度悬停便于床旁治疗。
三、商务及其他要求:
1.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保修期不低于3年(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响应维修时间不超过2小时,响应维修到场时间不超过24小时。保修期内产生的配件费和人工费均由中标方承担。保修期过后终身维修(只收配件成本费)。(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及操作使用的培训。
3.供应商必须提供未经使用的原厂全新产品。
4.项目价格包含相关设备附件、安装辅材、人工及完成该项目的全部费用。
5.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培训。
******医院。
7.国产产品出厂日期至到货之日,不超过3个月;进口产品出厂日期至到货之日,不超过6个月。(到货时若出厂日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30天,可在合同约定质保期基础上延长质保1年作为补偿;到货时若出厂日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60天,可在合同约定质保期基础上延长质保2年作为补偿;到货时若出厂日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6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8.付款方式:验收合格正常使用满3个月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验收合格正常使用满12个月,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乙方未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9.采购人验收合格前,货物的所有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0.售后服务要求(售后服务涉及费用均包含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中):
10.1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
10.2提供培训,保证受训人员能熟练操作,并对该设备能进行日常维护,如未达到,采购人有权延迟支付合同所约定的货款;
10.3如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供应商需承担相关售后维修费用;如质保期内货物经供应商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更换全新货物或退货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10.4维修期间,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备用设备;
10.5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11.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分为商务、技术验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约定之情形者,采购方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四、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五、评定方式:经磋商后的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审依据 |
1 |
报价 |
30 |
1.经磋商小组评审,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作为磋商基准价。 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分值。评审价格=磋商报价。 注: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 |
技术指标和配置 |
56 |
投标人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56分。 (1)标有“★”项目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将作废标处理。 (2)带“▲”的参数共2项(共计20分):每有一项带“▲”的参数不满足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的,在20分基础上扣10分,扣完为止。 (3)不带“★和▲”的参数共9项(共计36分):每有一项不带“★和▲”的参数不满足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的,在36分基础上扣4分,扣完为止。 备注: 1.标有“★”参数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将作废标处理。标有“▲”参数条款为重要条款,若不满足、将作重大扣分项处理。 2.标有“▲”参数条款,供应商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不提供或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能佐证相关参数的,视为“负偏离”。技术参数有对技术支持资料作明确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若未做要求,则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包括下列能够证明该功能的材料之一:磋商产品说明书、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能够证明具备该功能的证书、实物铭牌照片、实物界面显示照片,除上述技术支持资料外的其他证明资料(如彩页资料、技术白皮书等)均无效。 3.未标有“★和▲”的一般参数条款的技术响应,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有对技术支持资料作明确要求的,应按要求提供,否则视为“负偏离”,作相应扣分处理。 4.相关资质文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
3 |
实施方案 |
5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技术实施方案,包括:①人员配置及分工、②备品备件供应、③安装调试、④培训验收、⑤质量保障措施等;以上5项内容完整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扣1分。 注:缺少具体是指:对应单项中的内容缺失、仅有标题无具体实施内容等上述任意一种情形;缺陷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具体是指:单项方案各小项描述不完整、内容缺少重要关键节点,仅有框架无具体实施内容、仅有复制招标内容的要求、涉及内容无重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内容、内容中出现前后描述不一致现象、内容交叉混乱、语言描述出现有错误、内容涉及适用的规范及标准(方法)出现错误、实施地点区域错误等上述任意一种情形。 |
4 |
售后服务 |
5 |
在满足采购文件售后服务的前提下,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后续服务方案、②售后机构网点及人员情况、③应急处理方案、④设备故障维修响应及处理时间、⑤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及质保期外有利于采购人的服务承诺等;以上5项内容完整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扣1分。 注:缺少具体是指:对应单项中的内容缺失、仅有标题无具体实施内容等上述任意一种情形;缺陷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具体是指:单项方案各小项描述不完整、内容缺少重要关键节点,仅有框架无具体实施内容、仅有复制招标内容的要求、涉及内容无重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内容、内容中出现前后描述不一致现象、内容交叉混乱、语言描述出现有错误、内容涉及适用的规范及标准(方法)出现错误、实施地点区域错误等上述任意一种情形。 |
5 |
履约能力 |
4 |
供应商(或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开标时间为截止时间),每提供1个有效类似业绩证明的得1分,最多得3分。 注:(1)类似业绩是指:与本次磋商产品相同或与本次磋商产品相同系列的产品销售业绩;(2)供应商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采购合同复印件;(3)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不得分,供应商对自身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六、磋商者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承诺函);
7.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1报价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是医疗器械的,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相应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8.2报价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是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8.3 报价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是医疗器械的,非厂家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产品授权或提供签订合同前取得产品授权的承诺函;
七、磋商文件须密封(1. 纸质标书正本一份,副本贰份;2. 单独密封并提交一份加盖公章及完成签名的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PDF电子版,电子文档保存介质使用 USB 闪存盘【U 盘】)
1.报价(包括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按照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技术应答。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①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分项报价及配件、耗材须注明各产品生产厂家及规格型号;
②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包括彩页资料、中文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第三方检验报告、进口产品需提供报关资料);
③技术参数差异偏离情况等(如实填写投标产品技术要求响应表,并注明佐证页码【格式自拟】);
④商务应答表;
⑤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
5.公司情况介绍,优惠条件,服务承诺。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八、报名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17:00.
九、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上传公司资质压缩文件,邮件名为:光子治疗仪报名文件+公司全称+联系人及电话)
十、磋商时间:2025年3月18日下午14:3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迟到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十一、磋商地点:******医院招标采购处******医院大门左侧住宅楼二楼)
十二、项目咨询电话:0816-****** 技术咨询电话:刘老师******
十三、项目公示地点:绵阳四〇******医院信息平台、******医院门户网站 。
******医院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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