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3月31日下发的《关于下达2025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企业基本情况和能耗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王永强
3.企业所在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古县古阳镇白素村
4.******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29日,是一家集洗煤、焦化、煤化工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民营企业。注册资金30000万元,216万吨焦化产能,主要产品有冶金焦、焦油、粗苯、硫铵。
5.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情况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许可排放量t/a | 2024实际排放量t/a | 备注 |
1 | 氮氧化物 | 157.68 | 13.635 | 2024年9月一期投产,2025年3月二期投产 |
2 | 颗粒物 | 67.67 | 5.629 |
3 | SO2 | 139.71 | 13.683 |
6.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序号 | 名称 | 废物代码 | 处置措施 |
1 | 炼焦、煤焦油加工和苯精制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 HW11 | 结晶杂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2 | 炼焦过程中蒸氨塔残渣和洗油再生残渣 | HW11 | 蒸氨沥青渣、脱苯再生残渣掺煤炼焦 |
3 |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 | HW08 | 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4 | 炼焦、煤焦油加工和苯精制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 HW11 | 废油渣、污泥掺煤炼焦 |
5 | 烟气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钒钛系催化剂 | HW50 | 焦炉烟气脱硝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6 | 煤气净化过程氨水分离设施底部的焦油和焦油渣 | HW11 | 焦油渣掺煤炼焦 |
7 | 焦炭生产过程中硫铵工段煤气除酸净化产生的酸焦油 | HW11 | 酸焦油掺煤炼焦 |
7.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按照环保要求,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厂内运输、转移均采用密闭车辆、密闭管道或苫盖措施,同时规范建设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棉纱手套、废旧试剂瓶、监测废液、化验废液等贮存库,贮存库地面采用硬化防渗处理,建有导流渠和收集坑等。为加强公司员工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6月24日在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为141000-2024-0182-H。
我公司将在2025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2024年度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