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法律顾问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事务所前来询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卫生院法律顾问服务询价采购
(二)服务要求:
******医院重大决策、日常管理、对外合作事项的合法性提供法律咨询。
******医院草拟、审查、修改合同。
******医院经营管理中所涉诉讼、仲裁案件(单位单独计费)。
******医院协作、培训交流、科研施工等方面的合同及时准确审核、法律风险分析评估。
5.对基建合同文本、项目流程进行风险测试,并提供风险提示和修正方案,对相关纠纷提出法律咨询和建议。
******医院经营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提供主办律师签署意见。
******医院建设扩大进程中涉及:土地、基础建设、环境影响等方面的尽职调查、评估审批、征用谈判等事项的法律法规支持(单独计费)。
******医院欲投资的新项目或者欲开展的新业务进行合法性、可行性论证,解释有关法律规定,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建议和意见。
******医院处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10.提供专项法制宣传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内容由院方最终确认。
11.投标人承诺的上述法律服务,除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不再另行收费。
******************事务所应尽到如实告知义务,并在本案中自行要求回避,由此产生的另行委托代理人等法律服务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三)服务期限:服务期两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费用预算:本项目设3万元/年为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磋商响应均为无效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事务所执业资格,具有独立提供法律服务能力的律******事务所。
******事务所以及团队成员律师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的行政处罚;团队成员应为正式聘用律师。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成交)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同一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资料递交
(一)报名资料
1.报价函;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同时提供负责人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事务所简介、指派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等资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二)报名时间:2025年7月23日上午11:00至2025年7月30日下午16:30。
(三)报名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7月30日下午17:00前。
******卫生院(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1号)行政楼5楼总务科。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文件将予以拒收。
四、采购流程
******事务所的资质、服务方案、报价、业绩等因素确定最终合作方。
五、联系方式
******卫生院
2.联系人:毛老师
3.联系电话:0579-******
******卫生院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