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
1.2 采购单位
******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自筹资金
1.4 采购项目概况:
(1)浒关厂区物业服务(苏州市高新区浒杨路55号),服务面积31378.46平方米。
(2)南厂区物业服务(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750号),服务面积22093.25平方米。
******学校物业服务(苏州市姑苏区下塘北大弄35号),服务面积6100平方米。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家 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提供物业服务,派驻现场人数为27人,其中保洁10人,绿化1人,保安16人。
2.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具体进场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服务地点:
(1)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浒杨路55号。
(2)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750号。
(3)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下塘北大弄35号。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须符合国家相关物业服务标准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4月1日应答截止日)至少1项相关业务服务相关案例证明材料,业绩范围需包括保安巡视巡查服务、保洁服务或绿化养护服务其中一项。需提供合同(含合同首页、关键页、签字盖章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平台将对在半电子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硬件特征码或相同MAC地址信息(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相同MAC地址信息相同)的潜在供应商,将在其触发信息的相应环节实时生成风险预警项,并自动剔除该供应商。经平台自动剔除的供应商将被平台记录为围串标高风险供应商,并冻结其参与项目的相关权限。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19日09:30。
4.2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集团******集团******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4.3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上传报价文件。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09:3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谈判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5年4月23日10:00,拟谈判的地点:将采用线上视频会议方式,会议软件“腾讯会议”,请提前下载软件调试。
7.2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9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南里20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邮件:******
10 其他说明
10.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
10.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