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4GZ06ZC37
******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1508.2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招标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LF0124GZ06ZC37A
1.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元/三年) |
1 | 制剂委托配制服务 | 1批 | 15,082,800.00 |
2.简要技术要求:根据要求完成2种制剂的配制加工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制剂委托配制批件申报服务;委托配制试生产;以及委托配制期间物料采购(包括原辅料、内外包装材料、标签及说明书等生产物料)、生产检验、仓储与运输配送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时止,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并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如国家或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依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规定:经省、自******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的中药制剂,可以委托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者取得《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配制制剂。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成功获取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10.出具加盖公章、有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供应商廉洁守约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详见“供应商廉洁守约承诺书”,不得擅自删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1日 至 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2.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①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点击“登录&报名”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具体操作指引也可见代理机构官网“******/”右边点击“常见问题”)
②现场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点击“登录&报名”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3)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李女士,******(转分机号401或411),邮箱******。
(4)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1、委托函
2、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广州市沿江西路 107 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李女士/夏女士 020-******-156/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李女士/夏女士/陈先生
电 话: 020-******-156/139/347